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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与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转让通知暨债务催收联合公告
日期:2026-04-15 17:23:16

根据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简称“金美信”)与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海南新创建”)签署的《资产转让合同》(编号:JMX-RO-HT-2026008),金美信已将其依法享有的附表中所列全部贷款债权(简称“标的债权”)、从权利(如有)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依法转让给海南新创建。自2026年2月11日起,与标的债权相关的所有权利,均由海南新创建享有。金美信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出让方以及海南新创建作为上述标的债权的受让方,特此要求借款人或借款人的权利义务承继人,自本通知送达之日起,向海南新创建指定收款账户履行标的债权偿还义务。


海南新创建指定还款账户的信息如下:

账号:652958703000040;

户名: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正义路支行。


同时,请您知悉:为使海南新创建得以正常行使标的债权、从权利(如有)及与该等权利相关的其他权益(如有),金美信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向海南新创建联合提供您的必要个人信息(包括必要的个人身份信息、联系方式信息、个人财产信息、相关账户信息、贷款信息、经借款人自身授权的其他相关必要信息等)。海南新创建承诺依法依规获取您的前述个人信息,并且承诺继续按照原贷款合同约定的个人信息处理目的、处理方式和处理的个人信息种类来处理您的个人信息。金美信和海南新创建将严格执行国家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信息保密工作机制,严格控制该等个人信息的知悉和使用范围,您的信息将被妥善保护。在标的债权被全部清偿之前,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将按实际情况向征信机构完成征信报送工作,保障您的征信权益,并不再另行通知。


如果您对本通知内容或您的标的债权有任何问题,请按如下方式向【海南新创建】进行查询:

联系电话:400-666-8081;

特此通知。


出让方: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受让方:海南新创建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日期:二〇二六年四月十日


附件: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第1期债转明细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