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计划对包含以下债务人(借款人)的债权进行转让。本着便利借款人与受让方友好解决的原则,现以公告形式通知借款人,变更原借款合同管辖条款为:借款人与受让方均有权选择“借款人所在地或借款人户籍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管辖”。
特此公告。
厦门金美信消费金融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五年十月三十日
上述变更内容仅限于公示清单所示用户,详见附件公示清单。
公示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