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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知识进万家】金融机构如何运用LPR进行定价?
日期:2019-09-23 10:00:00

1.LPR和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是什么关系?

答:LPR是贷款定价的参考利率,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要在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方式、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表示方式应为在相应期限LPR的基础上加减点,例如:若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一笔贷款的利率表示为1年前LPR-25个基点(即0.25个百分点),而目前1年期LPR为4.25%,则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4.25%-0.25%=4%);若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一笔贷款的利率表示为5年期LPR+5个基点(即0.05个百分点),而目前5年期LPR为4.85%,则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9%(4.85%+0.05%=4.9%)。

2.不同期限贷款应该选择哪个期限品种的LPR定价?

答:目前LPR有1年期和5年期以上两个期限品种,1年期和5年期以上的贷款利率有直接对应的LPR作为基准,1年期以内、1年至5年期贷款利率的参考基准,可由银行在二者之间自主选择。参考基准确定后,可通过调整加减点数值,体现期限利差因素。

3.使用LPR定价时还能用原来的浮动倍数方式吗?

答:此次改革我们对银行贷款定价方式作了调整,原则上银行不再使用原来的浮动倍数方式(即“LPR×xx%”或“LPR×xx倍”)确定,而改用加减点的方式,即“LPR+xx个基点”、“LPR-xx个基点”或“LPR+xx%”、“LPR-xx%”确定。

4.固定利率贷款应如何参考LPR定价?

答:固定利率贷款在合同期限内利率水平保持不变,按照合同中明确的某个时间点或时间段的LPR加减点确定具体利率水平,利率水平一旦确定,直至借款到期日保持不变。

举例1:一笔1年期固定利率贷款,合同约定在签订日前一日1年期LPR的基础上加10个基点(即0.1个百分点)确定利率,而合同签订日前一日的1年期LPR为4.25%,则该笔贷款在借款期内的利率水平为4.35%(4.25%+0.1%= 4.35%),并保持不变直至到期。

举例2:一笔5年期固定利率贷款,合同约定在贷款发放日前一个月5年期以上LPR的基础上减5个基点(即0.05个百分点)确定利率,而贷款发放日前一个月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则该笔贷款在借款期内的利率水平为4.8%(4.85%-0.05%=4.8%),并保持不变直至到期。

5.浮动利率贷款应如何参考LPR定价?

答:浮动利率贷款应在合同中约定以一定的时间周期按相应期限LPR加减某一确定的点差计算具体利率水平,利率随参考的LPR变动而浮动。

举例1:一笔7年期浮动利率贷款,约定按季度重新定价,约定的点差为加5个基点(即0.05个百分点),参考的基准为贷款发放日或重新定价日前一日的5年期以上LPR。贷款发放日为2019年8月21日,由于8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则第一个季度的利率为4.9%(4.85%+ 0.05%=4.9%);若2019年11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75%,则自11月21日起的一个季度内,利率为4.8%(4.75%+ 0.05%=4.8%)。以此类推。

举例2:一笔15年期浮动利率个人住房贷款,约定在每年1月1日重新定价,约定的点差为加20个基点(即0.2个百分点),参考的基准为每年12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合同签订日为2019年8月21日,由于8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85%,则2019年8月21日至12月31日的利率为5.05%(4.85%+0.2%=5.05%);若2019年12月20日的5年期以上LPR为4.9%,则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利率为5.1%(4.9%+ 0.2%=5.1%)。以此类推。

6.相比贷款基准利率,参考LPR定价的利率水平会更低吗?

答:目前,1年期LPR为4.25%,低于1年期贷款基准利率10个基点,5年期以上LPR为4.85%,低于5年期以上贷款基准利率5个基点。如果在LPR和贷款基准利率的基础上加减点幅度一样,那么参考LPR定价能在一定程度上节省客户的利息支出。但具体利率水平还要看借贷双方协商确定的加减点幅度。

7.是不是所有贷款都必须参考LPR定价?     

答:按照人民银行的公告,金融机构新发放的贷款应主要参考LPR定价,LPR要覆盖各类贷款。各家金融机构都要推广运用LPR,在各类新发放的贷款中主要以LPR作为定价基准,不再使用原来的贷款基准利率。鉴于各家金融机构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信息系统、修订合同文本,达到各类贷款全覆盖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但银行应创造条件尽快使用LPR代替贷款基准利率定价。对于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公告,2019年10月8日起,新发放的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都要参照LPR定价。一些金融机构在部分贷款中也在探索使用上海银行间同业拆借利率(Shibor)、债券收益率等作为参考基准,可以继续探索。

8.每月20日9:30公布新LPR之前发放的贷款应参照前一日的LPR,还是当天的LPR定价?

答:每月20日的贷款可以参考当日新公布的LPR定价。若有需要,也可以由借贷双方自主协商选择具体参考某一天的LPR,并在贷款合同明确约定。

9.以前办理的参考基准利率的贷款是否要调整为参考LPR定价?

答:在人民银行发布存量贷款参考基准转换办法前,存量贷款的利率仍按原贷款合同约定执行。也就是说,已发放的、已签合同未发放的贷款,原则上利率仍按合同的约定执行,不调整定价基准。对于有需要的客户,也可在与银行协商一致的前提下,将合同中约定的参考利率基准调整为LPR。

10.循环贷款、已签订的授信合同和贷款合同的贷款是否要调整为参考LPR定价?

答:循环贷款合同签订日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属于存量合同,在合同有效期内多次提款的,可按原合同约定的定价基准执行。8月20日之前,已签订授信合同和贷款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了参考基准的,也属于存量合同,可按原合同约定执行。8月20日之后签订的循环贷款、授信合同和贷款合同,均属于新增贷款,原则上都要参考LPR定价。

11.国家助学贷款、扶贫贴息专项贷款、民族贸易和民族用品生产贷款等特殊贷款是否参考LPR定价,利率是否受影响?

答:有关政策中明确了参考基准的特殊类型贷款,目前仍按该类贷款的现行政策执行。人民银行已与相关政策制定部门进行沟通,将涉及贷款利率的参考基准调整为LPR,待相关政策明确后再作相应调整。

12.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是否也要参考LPR定价?

答:当前政策要求纳入MPA考核的新发放贷款主要是指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发放的人民币贷款,信托贷款、委托贷款等表外业务也应主要参考LPR定价。

13.未来如果LPR变动,对贷款利率水平会有什么影响?

答:改革完善LPR形成机制,旨在深化利率市场化改革,运用市场化改革的办法推动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但未来贷款利率水平将如何变化,将主要取决于经济基本面、货币政策、市场利率等因素。若市场利率整体下行,可能带动LPR下降,进而使贷款利率水平降低。而从单个客户获得的贷款利率看,还要考虑客户本身的信用资质、银行的资金成本、风险成本和市场供求等因素。

14.LPR每月调整,贷款利率是否也会每月变化?

答:对于固定利率贷款而言,从借款日至到期日贷款的执行利率是固定的,不会随LPR调整而变化。对于浮动利率贷款,实际执行的利率将按照合同约定的重定价周期LPR的调整而变化。如合同约定按季重定价,贷款利率则会随LPR按季调整而变化。如约定按年重定价,若以合同签订日或贷款发放日满整年的日期作为对应日,贷款利率将随对应日的LPR调整而变化;若以每年1月1日作为重定价日,贷款利率则会在每年的1月1日随当时的LPR调整而变化。9.LPR和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是什么关系?

答:LPR是贷款定价的参考利率,借款人实际支付的利率要在LPR的基础上,综合考虑信用情况、抵押担保方式、期限、利率浮动方式和类型等要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表示方式应为在相应期限LPR的基础上加减点,例如:若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一笔贷款的利率表示为1年前LPR-25个基点(即0.25个百分点),而目前1年期LPR为4.25%,则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4.25%-0.25%=4%);若经借贷双方协商一致,一笔贷款的利率表示为5年期LPR+5个基点(即0.05个百分点),而目前5年期LPR为4.85%,则实际执行的利率为4.9%(4.85%+0.0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