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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国家安全知识,这些你应该知道!
日期:2024-04-11 12:00:00

今年4月15日是第九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一起来学习十个国家安全小知识吧!

 

Q: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哪一天?

A: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每年的4月15日。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是由2015年7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国家安全法》第十四条规定。

 

Q:什么是国家安全?

A: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Q:国家安全包括哪些方面?

A:我国国家安全领域主要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太空安全、深海安全、极地安全和生物安全等领域。

 

Q: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的10点要求是什么?

A:坚持党对国家安全工作的绝对领导

坚持中国特色国家安全道路

坚持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

坚持把政治安全放在首要位置

坚持统筹推进各领域安全

坚持把防范化解国家安全风险摆在突出位置

坚持推进国际共同安全

坚持推进国家安全体系和能力现代化

坚持加强国家安全干部队伍建设

 

Q: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要素是什么?

A:以人民安全为宗旨

以政治安全为根本

以经济安全为基础

以军事、科技、文化、社会安全为保障

以促进国际安全为依托

 

Q:总体国家安全观的五大统筹是什么?

A:统筹发展和安全

统筹开放和安全

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

统筹自身安全和共同安全

统筹维护国家安全和塑造国家安全。

 

Q:破坏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A: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的规定,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的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一)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二)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三)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四)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五)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Q:公民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A:(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Q:公民在维护国家安全中有哪些权利?

A:(1)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的行为受法律保护。因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本人或者其近亲属的人身安全面临危险的,可以向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请求予以保护。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依法采取保护措施;

(2)公民和组织支持、协助国家安全工作导致财产损失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补偿;造成人身伤害或者死亡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抚恤优待。

(3)公民和组织对国家安全工作有向国家机关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国家机关及其他工作人员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违法失职行为有提出申诉、控告和检举的权利。

 

Q:危害国家安全举报途径是什么?

A: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是12339。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公民也可以登录国家安全机关互联网举报受理平台网站www.12339.gov.cn进行举报。

 

国家安全是国家生存发展的前提,是人民幸福安康的基础,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保障,全社会要共同努力筑牢国家安全的钢铁长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