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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虚拟货币洗钱,保护自身资金安全
日期:2022-12-22 12:00:00

我国开展反洗钱工作以来,不断建立健全反洗钱法律制度,加强反洗钱监管和监测,推进反洗钱国际合作,调查和破获了一系列洗钱犯罪大案要案,为维护国家经济安全和金融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


 我国洗钱犯罪的主要类型包括:

1)通过境内外银行账户过渡,使非法资金进入金融体系;

2)通过地下钱庄,实现犯罪所得的跨境转移;

3)利用先进交易和发达的经济环境,掩盖洗钱行为;

4)灵活使用各种金融业务,避免引起银行关注;

5)通过设立企业作为非法资金的“中转站”;

6)通过各种投资活动,将非法资金合法化;

7)通过赌博等博彩活动清洗犯罪所得;

8)通过进出口贸易掩盖非法利润;

9)通过投拍影视剧洗钱;

10)通过现金走私转移犯罪所得。


案例:

我们以一个真实的案例来向大家展现犯罪分子是如何利用泄露的个人信息进行洗钱犯罪的:

被告人庞某通过章某介绍和王某取得联系,商定由庞某通过银行卡转账的方式为王某转移从网上银行诈骗的钱款,庞某按转移钱款数额10%的比例提成。庞某纠集了被告人林某、李某、谭某,并通过黄某收集多人的身份证,由黄某至本市有关银行办理了大量信用卡,并交给被告人庞某、林某。由王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网上银行客户多人的中国工商银行牡丹灵通卡卡号和密码等资料,然后将资金划入庞某通过黄某办理的几十张牡丹灵通卡内,并通知被告人庞某取款。王某划入上述几十张牡丹灵通卡内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这些信用卡内还被通过汇款的方式注入资金人民币十余万元。庞某、林某、李某、谭某使用上述灵通卡和另外数十张灵通卡,通过ATM机提取现金共计人民币一百余万元,通过柜面提取现金近十万元,扣除事先约定的份额,然后按照王某的指令,将剩余资金汇入相关账户内。案发后,公安机关追缴赃款近五十余万元。

最终法院认为,被告人庞某、林某、李某、谭某明知是金融诈骗犯罪的所得,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仍提供资金账户并通过转账等方式协助资金转移,其行为构成洗钱罪,并依法对犯罪分子做出了判决。

 

防范个人信息泄露,请您注意以下情况:

1)不明链接莫点击。

2)购物办卡需谨慎。

3)网络信息隐藏好。

4)简历管理要妥善。

5)各类账单保管好。

6)免费活动有猫腻。

7)复印信息要备注。

 

温馨提示各位小伙伴,日常生活中一定要注意以下几点:

1)主动配合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

2)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身份证件;

3)不要出租出借自己的账户;

4)不要用自己的账户替他人提现;

5)为规避监管拆分交易只会弄巧成拙;

6)选择安全可靠的金融机构;


支持国家反洗钱工作也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勇于举报洗钱活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