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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来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
日期:2022-11-23 09:14:47

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在2021年12月24日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并于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一、什么是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应当同时具备以下特征:

(一)组织特性:形成较稳定的犯罪组织,人数较多,有明确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二)经济特征: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以支持该组织的活动;

(三)行为特征: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有组织地多次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

(四)危害性特征:通过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利用国家工作人员的包庇或者纵容,称霸一方,在一定区域或者行业内,形成非法控制或者重大影响,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二、对参与有组织犯罪尚不构成犯罪的处罚

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除依法应当返还被害人的以外,应当予以没收:

(一)参加境外的黑社会组织的;

(二)积极参加恶势力组织的;

(三)教唆、诱骗他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他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的;

(四)为有组织犯罪活动提供资金、场所等支持、协助、便利的;

(五)阻止他人检举揭发有组织犯罪、提供有组织犯罪证据,或者明知他人有有组织犯罪行为,在司法机关向其调查有关情况、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的。

教唆、诱骗未成年人参加有组织犯罪组织或者阻止未成年人退出有组织犯罪组织,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前款规定从重处罚。


三、违反保密义务的处罚

有关部门和单位、个人应当对在反有组织犯罪工作过程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予以保密。违反规定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四、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例

民警发现有人打着“XXX商务”的旗号销售网络电话卡,发展下线,从下线的发展业绩中非法获取奖金,警方依法取缔此项非法传销活动,遣散下线30余人并抓获主犯。经过讯问,主犯交代,加入传销组织后,两个多月内共发展下线232人,非法获利14850元。从犯交代,加入传销组织后,靠发展下线一年内非法获利22万余元。经过历时数月的调查取证,警方足迹遍布三省五市,终于挖出网络非法传销案的发起者,抓获犯罪嫌疑人8名,追回赃款850万元。


结语:《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颁布实施,提高了反有组织犯罪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同时,人民群众应遵守法律法规,积极踊跃检举揭发有组织违法犯罪线索,共同营造更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