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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维护国家安全 人人有责
日期:2020-04-17 12:00:00

2020年4月15日,是第5个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今年的活动主题是:“坚持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传统安全和非传统安全,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国家安全事关你我,一起来学习国家安全教育日相关知识~

1、什么是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015年7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将每年4月15日确定为“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

2、什么是国家安全?

国家安全是指国家政权、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人民福祉、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和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相对处于没有危险和不受内外威胁的状态,以及保障持续安全状态的能力。

3、国家安全的基本内容?

我国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具体规定了国家安全的范畴,具体包括政治安全、国土安全、军事安全、经济安全、文化安全、社会安全、科技安全、网络安全、生态安全、资源安全、核安全、海外利益安全等12个国家安全重点领域。

4、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有哪些?

关于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在维护国家安全方面的义务,《国家安全法》第 77 条明确规定:

(1)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

(2)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

(3)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

(4)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其他协助;

(5)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

(6)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

5、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有哪些?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中所指的“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的,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境外机构、组织、个人相勾结实施下列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行为:

(1)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窃取、刺探、收买、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的;

(4)策动、勾引、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

(5)进行危害国家安全的其他破坏活动的。

6、危害国家安全的后果是什么?

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构成刑事犯罪的,还将受到《刑法》规定的刑罚。

7、发现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举报方式

12339, 是国家安全机关受理公民和组织举报电话。这条热线是由国家安全部设立的,以方便公民和组织向国家安全机关举报间谍行为或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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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是最小国,国是千万家。


国家安全关乎每个人的切身利益,

关乎人民幸福、社会发展进步,

关乎关乎国家兴亡,

关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

是实现国家利益最根本的保障

只有国泰民安,才有幸福万家。